长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,位于素有"科技城"、"文化城"美誉的长春市西南部,总面积78.6平方公里。建区以来,长春高新区以"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"为宗旨,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,以开放的思维谋划发展,创造了超常规的建设和发展速度。近几年综合经济指标评价始终位居全国56个国家级高新区前列,在科技部历次评优中,长春高新区均被评为"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"。在2004年科技部公布的最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中,长春高新区获得经济发展评价和技术创新评价的两个第四名。长春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、工业总产值、全口径财政收入已分别占长春市的1/2、1/3、1/4。长春高新区的跨越式发展,对调整优化地方产业结构、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,成为吉林省和长春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排头兵和先行区。多年来,长春高新区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、科技和人才优势以及良好的文化和创新氛围,致力于搭建一个高效、快捷、优化的资源配置平台;努力成为科技成果的创新源、高新技术产业的辐射源;积极实施主导产业扩张、大项目支撑和园区带动三大战略;力争建设成为全国先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家培育基地。逐步形成了生物与医药、光电技术、先进制造技术、信息技术、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和一区多园的产业化发展格局。2002年,长春高新区跻身全国首批"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",并率先在东北三省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内双认证,为提升国际竞争力,保证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入区企业已达到2275户,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92户。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丰厚的投资回报,已吸引美、法、德、日、韩、香港和台湾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在区内投资兴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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